朋友的父亲肾结石住院,医院请外面的医生做的手术,后来感染,差点丢掉性命。现转到大医院还没出院,前后用了五十多万,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可不可以和医院打官司,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及误工费。
你好,属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全权处理。按照医疗过错来打的话,赔偿数额更高。 如何打医疗纠纷官司,有两种途径,不同的途径,对患者最终的赔偿数额大有不同。 本律师最近刚办理完结一起与本案类似的医疗纠纷,大致的案情是,省人民医院在手术时将患者的腹部切开后,又没有为患者做手术,导致患者最后死亡。判决后患者获得胜诉。 关于做鉴定,也是一个技巧性问题,有两种鉴定。如果你现在单方提出做鉴定,鉴定后,医院肯定还会申请重新鉴定的,这样一来,在鉴定问题上就会耽搁患者很长时间。 对此,律师有办法让本案只需做一次鉴定即可,而且双方以及法院都认可。 民事赔偿这一块,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抚养费等。同时,还要区分户口问题,城镇户口(含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的农村居民)和农村户口,赔偿标准也是大不相同的。对于伤残等级需鉴定确定。 如何取证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带上现有的材料。 本律师为市儿童医院的法律顾问,不敢说对医疗纠纷案件有多高的水平,但是有一定经验的。 如需进一步咨询,欢迎随时与我联系,151 0710 0208。qq126 168 2086
2012-08-06 21: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