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值班期间丢失一辆价值为3000元的自行车,公司要求我负50%的责任,意思就是让我赔偿1500元,要求赔偿原因是我值班不认真,放进来一个陌生人,请问我是否该赔偿
做为警卫人员工作失职,根据劳动纪律企业可以对你处罚,但处罚与赔偿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公司让你承担赔偿责任没有法律根据。
2012-08-10 09: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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