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公司正常注销后 还能强制执行吗??

咨询者 : fa384625 - 北京     时间 : 2012-08-09 11:58:36    状态 : 已解决



我于10年11月因公司部给签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11年5月下的仲裁结果,判决公司赔偿我双倍工资跟加班费用共计10W,后我就都不在北京了,然后今年6月去申请的的强制执行,后来我回家查询公司的工商信息发现公司于2012年4月注销了。而且又在2012年2月注销新公司了,法人都是同一个人,然后前几天去了执行厅那法官说他原公司已经注销,还查询了他当时的注册资金只有3W元,现在注销了执行也只能在这3W元里执行了。那等于我们10W元就只有这3W了?然后今天跟法官一起去了工商所,法官看了注销资料说他是正常注销,我这钱要回来很难了,就连3W都很难了 要我回去,要么自己去找他私下看他多少给点不, 我这还能怎么做啊? ((我的理解是 他公司注销是正常途径,而我申请的强制执行确是在他公司注销之后,所以法官说这个钱很难了,如果真要的话是不是得另起诉讼,而且也只能在这3万元里执行了,其他的钱都没希望了,是这样吗?))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田忠贵   [广东]    18902860675

你可以起诉股东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因为这是恶意注销

2012-08-10 09:21:12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您好: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以免权益受损;    

2012-08-11 17:08:27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