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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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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赔偿问题?

咨询者 : fa385298 - 山东     时间 : 2012-08-12 11:34:39    状态 : 已解决



过马路被车撞到了,左腿的小腿断了,但没伤到关节,对方全责,而且有全险!但现在如果说和解的话,对方那边保险公司给的只有不到2万,而现在光医药费就花了3万多,我想知道,如果我起诉对方的话,我可以拿到大概多少赔偿, 我有工作,而且单位也给开了工资证明, 还有误工费和陪护费什么的是按什么标准来算的?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杨国营   [山东]    13791108207

委托律师处理。

2012-08-11 21:53:06

施鲍中   [安徽]    15905627383

建议你先行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后确定。不然,很难保证你的合法权益得到最终维护。

2012-08-11 21:53:46

赵威   [山东]    15863696830

你是山东什么地方的,按照法律规定医疗费赔偿额为一万元,不同地方可能会有差异,具体情况可以电话咨询

2012-08-11 22:52:42

赵健   [山东]    15054484273

可以帮你代理,光医药费就3万的话,赔偿额应当远超过2万,我是潍坊律师,去青岛很方便,具体电话联系。

2012-08-13 08: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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