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我姐在一个木板厂干了三个月的活.没有签合同.前几天因为有一个人有事.所以她的活叫我姐去帮顶下.可是没想到我姐在干活的时候手被机器搁掉了二节指头.虽然接上了但是还不知道能不能存活.就算存活了会不会留后遗症.老板现在给拿了一万的医疗费.我想问的就是.出院以后老板该不该管我姐.这事我们占不占理..老板负不负法律责任..我们能不能叫问他要赔偿.这个赔偿费该多少合适.
你姐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出院以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工伤赔偿待遇。用人单位自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至于赔偿多少,必须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级别)而定。
2012-08-11 21:42:36
属于工伤,单位应当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给申请,你姐可以在事发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12-08-12 07: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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