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镇上的一家集体企业职工,企业与二十多年前垮台,原企业的土地就分给了当时的职工,现有部分已经重建,另有一部分土地当地政府在去年未经所有职工的同意就卖给了私人开发商,剩下的土地中涉及有十几户公摊土地,大约每人30平米,现开发商要强行开工,我想问一下镇府部门与开发商的这种买卖行为是否有效,我们可否要求赔偿或土地所有权。
买卖行为违法,你们可以依法向上级土地管理部门举报或向法院起诉维权。具体可以与我们联系。 请带上相关资料到律师事务所来当面咨询,我们将依法给您全面和详细解答。精干高效、经验丰富、收费公道的律师专业团队可为您设计最佳诉讼或非诉讼法律方案、详尽提示法律风险,并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北京中恒律师事务所(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1号楼505室) 刘子若律师 电邮 lawyerliuziruo@163.com 手机13910524458
2012-08-13 16:5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