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9年,经中间人,借款人某某从本人借走12万元,借款人以三间地皮作为抵押,许诺两个月归还。但是两个月之后了无踪迹,抵押的三间地皮为集体土地,经放款人了解,借款人于2007年与妻子协议离婚,民政局协议他自愿把财产,土地,房屋全部给予妻子,鉴于以上行为是否属于咋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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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13 23:11:50
已经构成欺骗,建议报警处理。
2012-08-14 14: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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