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对方签了一个买卖合同,对方盖章回传了合同,可是等到真正发货时对方说不要货了,合同中没有约定预付款项,可是我们因备这批货已经产生了费用,我们改如何追诉?
你们之间签订的合同在对方回传合同的时候已经成立并生效,如果对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则属于预期违约。如果合同当中约定了违约金并且有一定损失则可以要求对方二者之众选择承担其中的一项。如果违约金比较高则适用违约金,损失比较高适用实际损失。但是请注意这样一个问题,因为如果你们之间是采用数据电文(你原文中说是回传我推测是)的形式,则要注意收集其它证据来一起证明合同关系。
2012-08-14 09:27:54
已经签订合同,合同已经成立了,合同双方应当按约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不要货的行为属于合同违约,你们可以根据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具体可以与我们联系。
2012-08-14 10:57:50
根据你陈述的情况,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对方违约,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如合同中对于违约责任未做具体约定,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由此给你造成的所有损失。
2012-08-14 15:4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