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先生2011年初结婚,婚后丈夫的大爷送了一套楼房给我们,2012年中旬已经以买卖的方式过户到了我丈夫名下,房本上的共有情况一栏里,写的单独所有。请问,这样是否属于我丈夫的个人财产?还是我们的共同财产吗?
该房屋属于你丈夫婚后受赠与的财产,法律规定,一方婚后受赠与的财产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该房屋依法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2012-08-15 09:56:56
大爷赠与时没有特别指明只赠与你丈夫个人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2-08-15 09:59:04
如果赠与时并未特别指定只赠与你丈夫的,属于赠与你们夫妻双方。
2012-08-15 11:46:00
如果有赠与协议明确约定是给你丈夫的,则应该是丈夫的个人财产。 如果现在把你的名字加上去,离婚时,你应该分得一半财产。
2012-08-15 12:32:22
属于共同财产
2012-08-15 15:07:16
添加姓名则为共同共有人
2012-08-15 15:31:49
如果把你的名字加在房本上,若离婚,你可以分割
2012-08-15 16:35:20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不明可来电详细咨询《法治进行时》沈晶律师。
2012-08-15 21:37:30
属于共同财产,名字加在房本上,离婚可以分割一半房产。
2012-08-16 2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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