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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鉴定的具体流程??

咨询者 : fa20120720 - 江苏     时间 : 2012-08-16 12:57:01    状态 : 已解决



工作中不慎将手腕卷入机器,导致手臂骨折,食指骨折···经处理,已经认定为工伤,医疗费用已经由用人单位承担,但接下来的工伤鉴定等手续该如何进行办理。 (除了工伤鉴定,是否还有其他手续)谢谢!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工伤鉴定的具体流程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2012-08-16 13:17:04

梁斌   [江苏]    13815066585

等伤情稳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依据鉴定等级享受工伤待遇。建议找律师详谈

2012-08-17 13:31:38

李纯智   [江苏]    13913134703

待伤情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单位或你个人向劳动局工伤科申请,携带首次诊断病例、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等病例资料、工伤认定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在区劳动局工伤科领取,填写。到时候劳动局会在你缴费后,通知你时间地点去鉴定场所进行检查,需首次诊断病例、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等病例资料、影像学资料(如CT)、工伤认定书、劳动合同、身份证的原件。 在鉴定场所进行检查后大约半个月后,你自己去劳动局拿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拿到后可咨询律师,让律师看看是否符合工伤伤残标准,如有重大出入,律师会建议重新申请鉴定。 依据伤残等级享受工伤待遇。具体赔偿额与伤残等级、你的实际年龄、你的平均工资、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当地平均寿命等相关,应当面咨询律师,详谈。 本人是苏州的律师,已处理过多起工伤事故。

2012-08-17 16: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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