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人已经被关押一个多星期。也没下发逮捕证.拘留证什么的.公安局只是告诉我们家,人被抓了并要了500块钱说是酒精测试费用.申请探望也不准看望,也不说关多久。罪名是妨碍公务,团伙。请问公安局有定罪的权利吗?公安局的行为是否合法?
公安机关没有定罪权利,但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提请批捕等刑事强制及追究权利。涉嫌妨害公务时,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情作出刑事处理。目前对该四人不利,应当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2012-08-17 09:27:45
公安机关是没有定罪的权利的,如果是刑事拘留应该通知家属,并将关押地点申明。如果属于刑事拘留期限是14-37天。现在可能以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可以请一个你们当地的律师会见并向公安机关了解罪名。
2012-08-17 12: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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