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前夫离婚已经快两年了,因他离婚后没有房子,户口一直没有迁出。离婚后前半年我的前夫在外自己租房住,我的女儿和我居住。我的前夫后来因病瘫痪在床需要长期有人24小时照看,这样一来女儿就要长期照顾他了,女儿求我让他回来居住,为了女儿的身体我同意在外屋支一张床让他居住。现在我的前夫需要申请低保,条件是我要保证不在申请低保,您说我能写吗?我可以不写吗?
你不能写这个保证,将来如果需要你是可以单独申请低保的,你不应该写这个证明。
2012-08-17 13:10:33
涉及你的权利。请慎重决定。
2012-08-17 13:08:55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