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摩托罗拉公司员工,今年谷歌收购了摩托罗拉,没有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以签订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公司与劳动者就解除劳动合同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为由,与我解除了劳动合同,下发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请问,公司是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所说的理由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根据你所述情况,公司引用该规定合法。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N 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其他事由,公司向你支付的已经多出应当支付两个月工资了,做的很到位
2012-08-17 20: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