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月2月,我开车去办事,途中,车左前部撞上车行方向由右至左过公路的行人骑行或推行的电动车,致电动车主受伤后抢救无效于3月死亡。 我想请问下,对于这起意外交通事故的责任会如何划分?我会承担几成责任?
你们双方各自承担一半的责任。
2012-08-20 20:07:51
你好!事故责任划分由交警根据现场和当事人陈述做出,可以联系我们帮您积极解决!
2012-08-22 08: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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