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婆都是香港人。我跟好分居一年了。我们现在都在大陆,她有一男一女是跟她前夫的。大的有二十岁了,她知道我的工作单位,我想问如果我现在办离婚,法官会怎么判赡养费呢?她是不同意离婚的。
你好!如果小孩已成年,不需要支付抚养费。
2012-08-21 09:22:14
你好! 你们可以向住所地的大陆法院起诉离婚,根据大陆法的规定,离婚时男方不需要支付女方赡养费。 详情可来电咨询或面谈 咨询电话:13811204363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赵红燕律师
2012-08-21 09:49:27
法律规定对于子女抚养仅限于未成年人,已经成年的子女父母没有继续抚养的义务,如果你们离婚的,不需要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用了。
2012-08-21 10:16:33
法律规定对于子女抚养仅限于未成年人,已经成年的子女父母没有继续抚养的义务
2012-08-21 10:36:26
,不需要支付抚养费
2012-08-21 17: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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