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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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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建筑?

咨询者 : fa387719 - 吉林     时间 : 2012-08-21 09:59:14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我是2011年承包的暖房工程的采暖工程,政府以每平米25元价格发包给供热处,供热处又发包给我,但是我和供热处之间没有书面合同,现在工程完工,在承包价格上有了争议,经过一年的协商也没有结果,也没有欠条,这种情况下能通过法律解决吗?谢谢!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伊亚林   [浙江]    13989633513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由律师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

2012-08-21 10:31:08

赵亮   [北京]    13910222059

工程承包应该有预决算,但是本身供热处属于工程整体转包是属于无效的。另外一个毛病是工程承包需要有书面合同。所以你不能根据合同关系打违约,只能是无效合同的赔偿。也就是要核算你的实际损失是多少,今后记住要签订合同和做工程的预决算。

2012-08-21 11:15:33

李纯智   [江苏]    13913134703

供热处如果整体又转包给你,则属于违法分包。没有书面合同或对账的书面材料,建议在律师的指导下,收集相关证据。

2012-08-21 15: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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