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3户`2007年`政府争我3户地,承落6个月安置我3户问题,可是6个月过去呢?政府以什么我不懂理由将时间往后拉,当我们找到政府他都有理由说。后来时间就到2012年`在这5年我们不知道找了多少次,都得不到问题的处理,由于我3户孩子都大了,在加上出租房的涨加,于今年4月在次找到政府,《现在由于07年一个部门,到12年,这5年的变化,现在部门都分开呢》我们在次找政府出来问题可是他们这个部门说找那个部门```那个部门说找这个部门`导致我们没有部门找呢?没有人帮我们处理问题?可能是找的关于部门太多次?《有关部门也知道我们的问题?》就说这样的话`叫我们边建边处理。我们没办法也只有这样,可当我建到1成的时候。问题又来了,说没有有关手术,《前提有关手术都政府承落给我们办的》到现在都没有办好的,还以我们不懂理由说。我们没有办法呢?希望有关法律帮下我们。谢谢
政府已经承诺6个月安置你3户问题,你和政府之间属于民事合同法律关系,政府应该严格按照约定的事项办理,其目前为止仍没有实现该承诺,属于违约行为,你有权到法院起诉要求政府履行原来约定的义务,法院会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利的。
2012-08-21 11:16:21
你们的问题可能比较复杂,由于你们对于案情事实叙述不清楚,建议你们提出书面的报告向政府职能部门要求批准你们的建房手续,如果一个月期限内不批准也不答复的,你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政府职能部门进行批准。
2012-08-21 11: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