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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众斗殴?

咨询者 : fa387881 - 四川     时间 : 2012-08-21 18:49:04    状态 : 已解决



打架是别人安排我朋友去的砍人的,东西是我朋友和例外一个人一个找的2把刀。共五人。对方20几个,他冲的第一个自己没砍到对方,却被对方砍了,肠子断了,胃穿孔,左边骨头断了两根,自己这边死了一个,还有两个没受伤,还有一个手臂血管断了,我们这边死的他家属认为是我朋友叫去的,现在死无对证了怎么办,我朋友会被判多久,属于轻伤还是重伤,对方一个人受伤被这边的砍成了残疾手段了一只。身上全是伤。 具体是判三年以下还是五年以下,他没砍到对方的人。有前科也是打架。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死者的家属认为是你朋友找人砍的,其没有证据是不可以这样认为的。别人安排你朋友去的,别人属于主犯,你朋友是从犯,你朋友承担次要责任,你朋友会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2-08-21 18:55:21

赵亮   [北京]    13910222059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首先应当认定是何罪名?聚众斗殴是一个轻罪,当中还包括故意伤害。他是否属于组织者,具体处理问题的时候要看别人的口供来综合认定。如果他属于组织者,就要对己方的全部行为负责。同时属于一行为触犯数个罪名,择一重罪处罚。相比来看,如果罪名确定是故意伤害应当是3-10年来处罚。基准刑期大概是四年左右,然后如果他是主犯、累犯则要从重处罚。 以上意见只是一个初步大概的判断,供你参考。

2012-08-21 23:20:41

喻远军   [四川]    13658070317

可与我们进行具体了解。

2012-08-22 08:02:48

张云良   [四川]    13668197611

你好!因情况比较复杂,可以与我们联系探讨积极解决方案。

2012-08-22 08: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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