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和妻子离婚,最初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每年分4次给孩子抚养费,但是都是通过孩子自己带回去,没有收据。 后来孩子变更为男方抚养,女方从变更之日起没给过抚养费。孩子还不满18岁。 我的问题是:如果现在男方想通过法律手段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女方如果说以前男方也没给抚养费,这种说法法律能够认可吗?讨要抚养费有时限性吗? 谢谢各位!
你好! 1、索要抚养费是没有时效限制的,父母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因此是没有时效限制的。 2、女方不支付抚养费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你朋友是否支付过抚养费不是女方不支付抚养费的抗辩理由,无论男方之前是否支付抚养费,女方现在都应当支付。 3、可以起诉女方要求支付抚养费。 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北京铭滔律师所合伙人 郭军律师
2010-06-24 16: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