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像我这样,孩子扶养权能不能给我?

咨询者 : fa123557 - 广东     时间 : 2010-06-24 10:38:04    状态 : 已解决



我老公是异地的,结婚登记是在他那边,房子现在在我老家,户名也是我的,当时付款的时候也是我付得多,房贷9万,外加借债一万,我现在在做生活老师,每月一千多块,得用来交我二岁多的儿子读书,还有房贷利息,老公在我家帮着做点事,每天晚起,早睡,但每帐却是平分,对我父母也很不好,我周末才能回家,有时碰上来月经,他也要求行房,我不同意,他就用东西扔我,破口大骂,平时也会这样对我进行辱骂,扔东西,把鞋子向我砸过来,我不敢反抗,可又想要离婚,怕到时要不到儿子的抚养权。请问像我这样的情况离婚的话,儿子归我的机率大不在,要上诉的话,是在我家还是在他家,如果离婚,房子会怎么分配,请帮忙,我实在是怕了我老公,谢谢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程向云   [北京]    13146603833

你的老公在你处一年以上居住就可以在当地提起离婚诉讼了。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有债务双方负担,孩子有你抚养,对方给付抚养费到孩子18周岁。

2010-06-24 14:23:35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1、如果你老公跟你共同居住,你就可以在你家管辖法院起诉。 2、房产如果是婚后购买的,则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你老公能够分到一半,但是同时也应当偿还未还贷款的一半。 3、年幼的孩子一般都是判给母亲抚养,因此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是归你,另外,你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2010-06-24 18:38:23

熊世松   [广东]    15818390007

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有债务双方负担,孩子有你抚养,对方给付抚养费到孩子18周岁。

2010-06-30 20:57:11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