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小车在路上向右变道撞上同行驶的摩托车(该车没有行驶证),当时送医院检查,无大碍,在交警处理,责任全部归我,我也同意处理,但受伤方回去自行到别的医院治疗,我不知情,最后他拿出很多收据叫我赔偿,我应该怎么样做,他的车辆现在在交警队不能取出,也让我做出赔偿,请问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受害方自行转院没有经过你的同意,是违法的,对于转院以后产生的费用你有权拒绝承担。他的车辆现在在交警队不能取出,这属于交警的行为造成的,不是你造成的,其无权要求你赔偿这项赔偿费用。
2012-08-24 12:54:45
你好!这种事就是扯皮的事,是你的车在交警队不能取出还是他的车不能在交警取出,是他的车不能取出你又有什么担心的呢。是你的车无法在交警队取出,想取出车就要给交警队交保证金。至于对方到别的医院看病拿票据索赔偿,先调解调不成到法院诉讼解决。这种事好处理还是不好处理主要就是看对方是个什么样的人了。谢谢!
2012-08-24 13:13:20
您好,当发生交通事故后,报交警处理,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伤残的建议先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等等。
2012-08-26 21: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