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红绿灯坏,道路一起一伏,道路两旁长满草,道路环境不好。小汽车自西向东行驶,半挂大货车自南向北行驶,大货车撞在了小汽车的中门,造成一人死亡,三人受伤。请问责任如何划分。根据道路安全法第105条,道路设施部门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应承担,应找那个部门?事故发生后,红绿灯现已修好。
半挂大货车应该承担主要以上责任。受害人可以向道路施工部门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到法院起诉要求上述部门赔偿。
2012-08-25 17:35:01
具体责任应当根据事故发生现场情况,由交警部门勘查认定,以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所认定的责任为准。负有相关职责的道路设施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你可以要求交通部门予以处理。
2012-08-25 18:06:12
你好,应当报警,由交警作出责任认定
2012-08-25 20:17:33
你好!按照你所描述的事实,你很难追究设施部门的责任。但是,提起诉讼时可以将交警部门、肇事方一同起诉。
2012-08-25 21:39:53
2012-08-28 08: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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