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年我和一个合伙人开一家公司 刚开始的时候说一个人拿一万元去办执照但是我没看到他拿 当时我就很相信他 就给一个陌生的账户打过去一万元 后来才知道是他媳妇的银行账户 之后有一个项目 我们唯一做的项目 预付款3000元 甲方给他了 他没有告诉我 自己独吞了 我想问的是 他算不算诈骗 如果算我的钱还能不能要回来.
如果你们开办的是公司,对方将公司应当获得的预付款而独吞的行为应当是属于侵占公司财产,损害了公司和你作为股东的利益。但3000元并不构成侵占罪数额较大的起点,公安机关无法立案侦查,因此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2012-08-26 22:4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