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广西的小明,在广州某小加工厂做工,由于快要开学的原因,他向老板提出辞工,但是,老板根本不理,说要做完半年才结清工资,因为第一个月要压五百元。如果要走,那五百元就不给》应该怎么做呢
法律没有规定做完半年才结清工资,老板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你有权到劳动局投诉要回你的全部押金500元。劳动局会为你要回押金的。
2012-08-27 21:38:21
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劳动者任何押金,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发工资或拖欠工资。因此,老板扣押500元的行为属于违法,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处理。
2012-08-27 22:08:18
申请劳动仲裁。
2012-08-27 22:28:19
你好!申请劳动仲裁。
2012-08-28 00: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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