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人四个月的工资不发,我们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吗?应该怎样维权?
公司拖欠工人四个月的工资不发,你们应该到当地的劳动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你们可以获得下列赔偿,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012-08-29 10:21:38
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处理,也可以依法提出劳动争议仲裁解决。拖欠工资拒不支付的,尚应承担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责任。
2012-08-29 10: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