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两套房产均为婚前个人财产,现在我想将其中一套赠与其他人,请问,在办手续的时候,需要我的妻子签字同意吗?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在婚内仍偿还房贷的,无论是谁还,只要你们没有婚内财产协议,那么在此情况下你将房私赠他人是侵害了你妻子的合法权益,所以在此情况下,你可以赠与他人,但需要你妻子签字同意。
2012-08-29 15:23:33
你好!不管这房子婚后的钱是你出的还是你老婆出的,这笔钱是你夫妻的共同财产。我的建议别为了给他人赠与导致你们夫妻不合。还是和你老婆商量一下为好。谢谢!
2012-08-29 15:44:40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由此可见,这套房子你无权赠与他人,除非你妻子同意签字。否则,到时候办房产证时,就会知道。
2012-08-29 18:5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