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孩子归谁和抚养费问题 我和我老公有个一岁多的孩子,自孩子出生后因无人照看,故我辞去了工作在家专门带孩子,我老公的工作比较好,这样如果我们离婚,孩子能判给我吗?如果孩子判给我老公,我现在没有经济收入,孩子的抚养费是不是也需支付?听说法律上有对抚养费减免的规定,什么情况下才可以减免?如果对方拒绝支付抚养费,有什么办法吗? 2、房产问题 房子是婚前半年我老公买的,二手房,房产证是他名字。当时他是借债一次性付的全款,房子过户到他名下后,又用房子向银行抵押贷款还清了债务,贷款名义是个人,这样婚后还的贷款,离婚时是怎样判决?
1,法律规定两周岁以内小孩在父母离婚时一般都由女方进行抚养。十周岁以内孩子要看由谁抚养适宜;十周岁以上的孩子的抚养要征求小孩的个人意见。争取抚养小孩主要是要看谁的条件更适合抚养小孩。抚养小孩的条件一般应当包括经济能力、抚养的时间和空间、给予小孩更多的关爱和呵护、更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等四个方面。 2,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一人一半,共同债务共同承担,债务也是一人一半,一方要房屋的,要给予另一方补偿。
2012-08-29 21:5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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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08 14:4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