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问题就是在我到当地劳动仲裁机构与其沟通,他们的意思是说通过什么证明用人单位欠你工资?问我是否有工资条或者其他证据,可是我们这个单位根本没有这些。请问如果我找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他们是否会进行调查?
在此情况下,你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一般情况他们应当进行调查的。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也会直接予以处理,以维护你的劳动权益。
2012-08-30 07:39:04
你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本案属于劳动监察大队受理的条件,他们会具体按照下列规定为你维权,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012-08-30 07:4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