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今年55周岁 是企业改制破产下岗的 1981年参加的工作 因为接触的是石棉 属于尘毒 现在想办理提前退休 但是没有得到批准 有几个问题我想咨询一下 1、我看劳人保1985 6号文件有这样一条“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我父亲的累积时限满8年了 档案上显示有“保健”和“尘毒”这两个在法律上讲 都可以作为依据吗 劳动局似乎更倾向于“保健” 2、劳人保1985 6号文件提出的都是工人 我父亲以前做过车间主任 档案上是干部编制 后来买断下岗了 不过工作期间也一直在生产第一线工作 现在能办理提前退休吗 我没有那么多悬赏 希望有人能详细回答下我的问题 不胜感激 我的电话15567112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