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房子,想传给儿子,又担心2个女儿不同意,怎样立遗嘱?
你有权单方里一份遗嘱,不需你女儿的同意,具体的立遗嘱法定程序如下,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012-08-30 10:05:47
如果属于你个人的合法财产,你可以将房屋通过立遗嘱指定由儿子进行继承,同时对遗嘱进行公证。如果该房屋存在有其他人如你配偶的份额的,你不能处分他人的财产,你只能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
2012-08-30 11:49:55
因房屋属于你个人财产,你有权进行处置,如果怕将来有纠纷,建议你将遗嘱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所有遗嘱中效力最高的。
2012-08-30 17:5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