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电话咨询了一下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就我目前手中的材料和他说明(和单位领导的电话录音,单位同事证言,工地技术资料、图纸电子版,工地相关人员的姓名及电话),但是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说我必须得提供工资欠条(书面文字资料),但是用人单位并未给我出具欠条,请问我该怎么办?
很多公司是不向工人提供工资条的,所以劳动监察大队的说法是错误的,在劳动仲裁案件中,由公司一方举证证明工资的数额,公司不能提供工资情况的,应该按照工人的说法确定工资的数额。劳动监察大队属于行政处理机关,它不依法处理的,你应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2012-08-30 09:5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