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已婚,但在外面和别人同居,那个人借给他弟弟一万元,他弟弟还他的时候我拿去存起来了,用的是我的名字,他打算甩了我 ,我就不给他这1万元 ,请问他能去告我吗?
你好!对方可以告你。但对方告你必须要有证据证明他弟弟把钱给了你,或者你根本没有能力挣到1万元钱但你账户上有1万元的事实,这个很难证明。否则,对方告你成功很难。
2012-08-31 15:33:25
这一万元他是同意你拿存折存起来的,在法律上视为对你的赠与,该一万元属于你财产了,你们分手后你无须返还给他了,他无权去告你。
2012-08-31 15:36:05
他弟弟还他钱的时候,如果他本人在场,同意或没有异议你以自己的名字存起该款,可视为对你个人的赠与,在他本人未依法行使赠与撤销权之前,你可合法拥有该一万元钱。他弟弟还他钱的时候,如果他本人不在场,或者在他不同意前提上,是你个人以自己的名字存起该款,则属于不当得利,这钱应当予以返还,他可以去告你。
2012-08-31 16:5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