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二十年前种了一片林子,老人去世了,没有遗言,有两个儿子,一个姑娘。当地习俗是姑娘不发送老人,不继承财产。是儿子发送的老人。事后,二儿子把林子证书有老人的名字改成他的名字了。现在二儿子想归为己有。请问如何通过法律公平解决
你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你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因为父亲的财产:配偶、子女、父母享有平等的继承权,这是我国继承法明文规定的。谢谢!
2012-09-01 11:48:48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