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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咨询者 : fa390974 - 天津     时间 : 2012-09-02 20:07:51    状态 : 已解决



在交通事故中认定我全责,已签字,约定由我修理两辆车,未约定去哪修交警委托评估(对方车)修理费为27000,对方要求去4S店修理,可到4S店说需要7、8万,我的保险只有5万,我要求去普通修理店(修理费6万多)修,对方不同意,说要起诉我,请问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判?什么程序?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张桂民   [辽宁]    18642770751

一般以鉴定为准

2012-09-02 20:32:09

施鲍中   [安徽]    15905627383

如果对方起诉你,法院会根据对方的鉴定申请,对车辆维修费用及相关损失进行鉴定,以鉴定结论确定具体维修费用,然后判决你承担对方的维修费用及相关损失。至于车辆最终在什么地方维修,已经与你没有必然的关系,可以由对方自己决定。关于程序方面,对方起诉立案后,一般会向法院提出维修费用和其他损失的评估鉴定,然后法院根据对方的申请,先由你们双方协商确定鉴定机构,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法院会根据该结果进行审理判决,以确定你应承担的维修费用和相关损失赔偿。

2012-09-02 20:35:27

齐志龙   [天津]    15522318437

以鉴定机构的鉴定价格为准

2012-09-03 06:22:55

赵红文   [天津]    13602067637

法院根据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进行判决

2012-09-04 11:18:44

刘潮生   [广东]    13690028638

如无法协商的,可以由法院依法判决。

2012-09-05 08:21:10

张鹏   [天津]    15122222041

诉讼的话,法院按评估单确认修车价格

2012-09-06 09: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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