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辞职是否可以得到公司的一些补偿,在建筑公司工作了半年多,没有正规的用工合同,半年后公司让交保险,个人提议让公司补交前半年的保险,公司不同意,提出辞职
鉴于单位未为劳动者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在劳动者个人要求补缴而遭到单位拒绝的情况下,劳动者个人主动提出辞职,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予以补偿。如果单位不予补偿,劳动者个人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处理,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
2012-09-02 20:46:58
只要是公司没有依法缴纳社保,主动辞职,公司也是应该支付补偿金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012-09-02 21:09:22
辞职原因是单位不予补缴社保费的情况下,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赔偿金.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同时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012-09-02 21:36:48
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行为违法,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补缴社保。由于未依法缴纳社保和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辞职的,可以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2012-09-02 21:4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