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夫在2006年出了一场车祸不幸身亡,当时其父母未满60、55周岁法定赡养的年龄。法院没有支持此费。如今到了被赡养的年龄,请问我们还可以再起诉交通肇事方吗?谢谢!
我的意见是不可能重新起诉,首先法律当中 有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其次从诉讼时效上判断过了时效。第三,人身损害标准应当以损害当时的标准进行赔付,不能够等待条件来进行主张权利。
2012-09-03 08:54:16
即使起诉,也难再得到支持。法院一般是一事不再理。除非是你前夫受伤没死,后来又发生新的医疗费等费用,才可以在诉讼时效内重新起诉。
2012-09-03 09:33:06
不能
2012-09-03 10:03:23
你好!不可以了。谢谢!
2012-09-03 11:27:38
不可以的。
2012-09-03 12:02:32
不可以了
2012-09-03 13:20:33
很难得到支持。
2012-09-05 08: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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