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在一单位工作十年,由于企业改制,破产。我十年合同满,领了十一个月工资。三年后,经就业站招聘到另一企业,也是国有企业。及现在只领了现在企业的工龄工资,请问这样合法吗?
你好!不合法,你既然被安排到现在的单位工作,你的人事档案也就应该一同转到现在的单位里,你的社保等费用现在的单位也应该给你续交了。你的工龄应该是按照自你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但是,除你离开破产公司到现在公司之间的三年时间你的社保没有续交,到这个公司重新交纳的外。谢谢!
2012-09-03 11: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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