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一个朋友他是公司的采购,以公司的名义向供应商拿了几批货,卖给其他公司,所得的钱拿去赌了,一共460万元,请问这样的情况大概会怎么判?
你好!首先他以公司名义拿到供应商的货,对于供应商的货款还是要由公司承担。其次公司可以报案,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1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数额2万元,刑期增加六个月。不适用缓刑: (一)犯罪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二)索贿3次以上且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三)未退清赃款的; (四)共同犯罪的主犯且犯罪情节严重的; (五)在本市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的。
2012-09-03 10:58:53
您好,您朋友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其利用职工的便利谋取利益,构成挪用资金罪,且挪用的资金金额巨大,应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建议委托律师为其辩护。
2012-09-03 11:20:49
不构成挪用资金罪。鉴于你朋友将公司几批货所卖得的钱拿去赌了,已无归还的可能,所以不构成挪用资金罪,而已经涉嫌职务侵占罪。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贪污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2012-09-03 16:07:59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解其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判断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法院的话,辩护律师可以去检察院、法院阅卷,调取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等相关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辩护方案,开庭的时候确定好为被告做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缓刑的辩护,维护被告的最大权益。
2012-09-03 21: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