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安徽一家大型水泥制作公司分宜子公司一线部门上班,平时上班比较累,上班是每两天倒一次班,公司规定是上班六天后休息两天,但是休息时经常的加班,还明说没有加班费,也不给补休,属于义务劳动。我们该怎么办,我们也不想丢了工作,唉
公司要求你们加班应该依法支付加班费,你们可以到劳动局投诉,要求公司按照下列标准支付你加班费,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012-09-03 10:34:39
你好!单位属于违法用工。既然不想丢工作就将单位没次让你加班且不给加班费补休的日子记录下来,等你退休的时候再告单位,让单位一次性给你补偿吧。谢谢!
2012-09-03 10:37:47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应该依法支付你们加班费,公司不予支付明显是违反了相关规定,建议你先和公司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2012-09-03 10:5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