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今天向单位递交了辞职信,单位说得开会和领导商量一下,领导同意了就可以办,如果不同意那就等30天后,我查过这三十天内是还没有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必须上班,可是我个人原因是绝对不能上班的,请假恐怕单位也不给请,我如果擅自离岗,三十天后他们会以旷工的名义开除我吗?到时候会不会扣我钱?主要是我进单位前他们要我交了5000的职业风险金,说是干五年给我,可是我只干了三年,当时只是口头上的,合同里并没有,我手里有收据
你辞职单位不批准是违法的,单位如果是因为这个事情以你擅自离岗而开出你,单位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支付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工作每满一年赔偿你2个月的工资,你工作满三年了,应该赔偿你6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赔偿金。
2012-09-03 10:32:54
你好!你连续15天无任何理由上班或者一年累计30日没有上班,单位可以以旷工名义开除你。既然你旷工了当然就要扣你的工资按照单位规章制度处理。5000元职业风险金的收取是不合法的。如果单位扣除你的这个钱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让单位给你返还。谢谢!
2012-09-03 10:35:07
擅自离岗应该是给人口实来开除你,但是不会扣发你的工资。执业风险金这种东西是绝对不应当收取的,单位收取了是违法行为,你可以凭收据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要回。
2012-09-03 13:55:16
你连续15天无任何理由上班或者一年累计30日没有上班,单位可以以旷工名义开除你。既然你旷工了当然就要扣你的工资按照单位规章制度处理。5000元职业风险金的收取是不合法的。如果单位扣除你的这个钱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让单位给你返还。谢谢!
2012-09-03 21: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