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结婚时给女方红包及彩礼将近4万块钱,可结婚时女方啥都没带来。现将近3个月,现女方已怀孕,而且也办了结婚证。现女方要求父母给她1万块钱,不给就离婚。请问;如果离婚女方能得到我们家的财产吗?这算不算骗婚?婚前的彩礼能不能要回来?因为弟弟3年已经结了两回婚,家里已经没钱了,父母就种了几亩地,家在农村。
女方的行为属于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属于骗婚,你弟弟可以起诉要回全部的给与女方的财产,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三条规定: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2012-09-03 20:0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