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与1999年元月将我母亲名下房屋出售,去年小区开始办理房产证,于是我帮买方办理了房产证,可是房产证是我母亲的名字,因为我还有一哥,(已去世),现去办理过户手续,过户人员需要开具我哥家人放弃房屋继承权,我哥家人不给开,房产证无法过户,现买方将我告到仲裁委员会,我该怎么办?谢谢,解答一下!
你好!当初你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你要是拿人家的房款你是要退回的,并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依据合同约定)。即使你母亲去世,你母亲的合法继承人是你、你哥哥还有你的父亲,对了你的外公外婆还在吗?如果在,他们也是合法继承人的。所以,你不是这套房子的所有人。谢谢!
2012-09-04 22:3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