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外生在五行空间上班叫客人给打了,三个人抓到一个,现在拘留所。我外生在住院,十指和中指的筋被砍断,十指骨折、头部缝了9针,今天是第7天了、派出所的人领着去做的伤情鉴定、在做鉴定时拿出一个表叫我姐和我外生签字,他们以为是做鉴定用的就签了,可回家我一看那是派出所的判决书。判了那个人15天拘留、罚款1000元、现在我们自己看病那等鉴定结果出来那人就到期放了。我们该咋办呀、还有那个公安的是不是在误导我的家人签字呀。
你外甥的伤情已经构成轻伤,打人的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警方应该将其逮捕,不能放人,也不应该只做行政处罚,这样处罚是不对的,你可以到上级公安机关申诉要求督促下级公安局尽快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追究其刑事责任,你签字也是没有关系的。
2012-09-04 20:47:57
你一定要搞清楚你外甥的伤情鉴定属于什么伤,如果构成轻伤就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如果属于轻微伤不构成。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2012-09-04 22:14:26
到司法鉴定部门进行伤情和伤残鉴定,如果构成轻伤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对方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构成轻微伤的,可以追究民事赔偿责任。法律规定的主要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护理人员的误工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2012-09-05 11:2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