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被贷款了两次!因为基于亲情,虽然离婚了还是想帮前妻弟担保贷款!第一次让我签字时只有银行一人和他两人开车来我单位,只是一张空白的表单,我只是签字按印,其他的内容是空白,我问他时,他说这不用管.我说我只是担保不是贷款,他说是!第二次同样是他们两人,开车来我单位同样是让我签字按印,说这一次是还去年的贷款的.我相信了,因为去年我是给他担保的!后来我又问他,还贷款为何要我签字?他说这是程序!至到2011年12月份,我托人问了银行,发现以这的名字贷款是两笔共9+20万!我去质问他,我是担保人怎么成了贷款人了!他说没事,银行不会向你要钱的!但是今年以来,银行已经通知我还款!可是我连银行的门也没进去过,也没见过那些贷款!当初是因为想复婚才答应帮忙的,可是帮出大祸来,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呢?有没有办法可以让贷款由实际操作人来偿还?我是被蒙骗的!谢谢!!!
你是被蒙骗的,你的情况属于受到欺诈,可以要求撤销贷款合同,和你无关,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2012-09-04 20:41:32
你的法律意识很薄弱。趁对方还没有撕破脸,建议在当地律师的指导下,取得你叙述事实的相关证据。否则,根据现有的书面证据,法院认定下来借款就是你贷款的。我是苏州的律师,如有需要,提前致电预约面谈时间。
2012-09-05 14:5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