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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扶养人?

咨询者 : fa391689 - 山东     时间 : 2012-09-05 12:37:10    状态 : 已解决



哥哥76岁,一直单身,住在弟弟家,从来没分家,现在弟弟出了车祸,哥哥算是弟弟的被扶养人吗?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哥哥属于弟弟的被抚养人,在父母不在的情况下,兄弟之间有互相抚养的义务,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九条规定: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2012-09-05 12:45:40

姜昱   [陕西]    18092207177

您好,根据《婚姻法》 第二十九条规定: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符合以上条件即是被抚养人。

2012-09-05 12:52:18

吕晓明   [河南]   

你好,属于。

2012-09-05 13:12:59

施鲍中   [安徽]    15905627383

根据我国民法以及《婚姻法》第二十九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之规定,哥哥年岁已高,依法不具有相应劳动生活能力,也不能依靠自己的劳动能力作为生活来源,且一直单身住在弟弟家生活,因此属于弟弟的被抚养人,享有被抚养人的相关权利。

2012-09-05 13:17:50

杨国营   [山东]    13791108207

根据我国民法以及《婚姻法》第二十九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之规定,哥哥年岁已高,依法不具有相应劳动生活能力,也不能依靠自己的劳动能力作为生活来源,且一直单身住在弟弟家生活,因此属于弟弟的被抚养人,享有被抚养人的相关权利。

2012-09-05 19: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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