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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被辞退赔偿问题?

咨询者 : zuozuo - 广东     时间 : 2012-09-05 16:06:07    状态 : 已解决



请问下这条赔偿条例“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我们厂是按计件发工资的,不过也有基本工资这项,它分成基本工资,职务补贴,住房补贴,综合补贴,加班工资,这些加起来就是我们厂所说的基本工资,请问下被辞退赔偿是按上面所说的基本工资按一个月赔偿,还是按我们计件进我们帐户下的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赔偿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应该按照你们计件进你们帐户下的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赔偿。

2012-09-05 16:17:59

杨艳国   [广东]    13719040564

按照应发工资进行计算.

2012-09-05 17:25:58

李翠英   [广东]    13433031325

按前十二个月应发平均工资计算。

2012-09-06 11:24:16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应得工资。

2012-09-06 16:27:25

张勇   [广东]    13418954058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等违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2012-09-07 0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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