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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情不好离婚,小孩的抚养权?

咨询者 : fa391784 - 广东     时间 : 2012-09-05 17:08:39    状态 : 已解决



离婚了,子女归男方抚养,在离婚协议上可以这样写吗“女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要回子女的抚养权”(最小的小孩快2岁了?)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黄宝存   [重庆]    15123599057

离婚协议是约定的范畴,可以这样约定。如果发生法定的情节,一样能要回。

2012-09-05 17:28:27

王文军   [北京]    13910286936

您好:双方协议离婚,出于自愿真实的意思表达,协议即具法律效力。 但是如果之后发生虐待小孩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特殊情况则另当别论。

2012-09-05 17:34:43

李翠英   [广东]    13433031325

这样写也是无效的。

2012-09-06 11:22:43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当出现对小孩子成长不利的严重情况时,还是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的。

2012-09-06 16:26:34

张勇   [广东]    13418954058

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 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

2012-09-07 08: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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