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企业工作三年现在休完产假准备上班,以前都是从事人事行政工作,但公司通知上班后需调整岗位去做前台收银,我不是很同意,想索要赔偿终子合同,请问如何赔偿我,
公司通知上班后需调整岗位去做前台收银,其行为属于变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你有权要求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支付你经济赔偿金,工作每满一年赔偿你2个月的工资,你工作三年的应该支付你6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你应该到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支付你上述赔偿金。
2012-09-05 21:01:55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等违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2012-09-07 08: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