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6年后,当时离婚协议上写明房子和孩子及一切家产都归女方所有,现在男方的债主(去年欠的债)追债要女方拿钱,不然要分房产,合法吗? 同样的情况,那男方可以以哪些理由来分家产房产?(男方债主说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分女方的房产)
夫妻离婚后,一方产生的债务与另一方无关。现在男方去年欠的债的债主追债要女方拿钱,不然要分房产,是没有法律根据的。无论如何,只要当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的离婚协议均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男方无权再来分割房产。男方债主说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分女方的房产的说法,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
2012-09-05 22:5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