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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外离婚的资料需要自己去翻译吗??

咨询者 : fa391930 - 广东     时间 : 2012-09-06 08:58:40    状态 : 已解决



请问涉外离婚,对方国外的下落不明,没有子女财产,我自己可以办理诉讼离婚吗?所有资料需要自己去翻译吗?需要多长时间可以判离?常居深圳内地户籍可以在深圳起诉吗?谢谢!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解思语   [陕西]    13991168852

你好!如果对方下落不明你可以先申请宣告对方下落不明的诉讼,被宣告后你可以申请离婚。提交法院的文件你是要附随翻译件,翻译机构必须是法院指定的翻译机构不是你想到哪里翻译就到那翻译这样子的。你可以在你们婚姻缔结地、被告住所地提起诉讼。谢谢!

2012-09-06 09:34:03

程建锋   [广东]    13751135696

我刚代理了一起涉外离婚诉讼,法院已经当庭宣判离婚。你可以起诉到你所居住地的法院,准备相关证据,如在国外结婚,对国外的婚姻证明问题,需要大使馆认证,并到有关机构进行翻译,我的当事人是在深圳公证处进行翻译的。至于离婚需要多少时间,鉴于对方找不到又是国外,需要的时间会比较长,因为需要公告送达。

2012-09-06 09:58:42

李翠英   [广东]    13433031325

有在深圳居住满一年的证据,可以在深圳诉讼离婚。

2012-09-06 10:56:18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自己翻译不了的,可以找其它机构翻译。

2012-09-06 14:46:03

张勇   [广东]    13418954058

1,你可以在中国提起起诉。

2012-09-07 08:12:27

李升萍   [广东]    13724643928

可以,是否要翻译要看案件是否需要,可以。

2012-09-08 10:5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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